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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奈达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Ⅲ)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性状】本品为白色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适应症】本品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成人2型糖尿病,可以单药治疗,也可以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联合。
【规格】(1)0.5g (2)1.0g
【用法用量】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咀嚼后服用。
2型糖尿病使用本品治疗高血糖时没有固定的剂量。在不超过最大推荐日剂量2500 mg的情况下,根据疗效和耐受个体化调整剂量。
本品通常随晚餐单次服药。为了减少胃肠道并发症的发生,也为了使用最小剂量的药物使患者的血糖足以控制,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逐渐增加剂量。
治疗开始和调整剂量期间(见推荐的服药计划),测定空腹血糖可用于确定本品治疗反应,以及确定患者最小的有效剂量。此后,应每隔三月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联合使用,治疗的目标都是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使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水平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
推荐的服药计划
肾功能正常(eGFR≥90 mL/min/1.73m2)的成人
通常本品的起始剂量为500 mg每日一次,随晚饭时用一杯水送服,根据临床需要也可以1000 mg每日一次。每周剂量增加500 mg,至最大剂量2500 mg,每日一次,随晚餐服用。
一项使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患者转变为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试验结果提示,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患者可以安全的以相同剂量转换为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每日一次的治疗,最高至2500 mg每日一次。转变后要严密监测血糖,并相应调整剂量。
从其他降糖治疗转变治疗:
除了氯磺丙脲,患者从其他的口服降糖药转为本品治疗时通常是不需要转换期,服用氯磺丙脲的患者在换用本品的最初2周要密切注意,因为氯磺丙脲在体内滞留时间长,易导致药物作用过量,发生低血糖。
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如果服用最大推荐剂量的本品四周后仍无反应的患者,应当考虑在维持最大剂量治疗的同时逐渐加用磺脲类口服降糖药物,除非患者已存在对磺脲类药物失效。目前仅有二甲双胍与格列苯脲(优降糖)之间相互作用的临床和药代动力学的数据。
联合服用本品与磺脲类药物,通过调整两种药物的剂量可以达到满意的血糖控制。联合本品治疗,磺脲类药物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持续存在,甚至有所增加,应当进行恰当的预防。(见所选择的磺脲类药物的包装说明)。
如果患者联合最大剂量的本品与最大剂量的口服磺脲类药物治疗1至3个月仍不能满意控制血糖,要考虑改变治疗方法,包括联合本品和胰岛素治疗或胰岛素单独治疗。
与胰岛素在成人中联合使用
开始加用本品时可以维持胰岛素的剂量。胰岛素治疗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500 mg每日一次。如果患者的反应不够时,1周后增加500 mg,此后可以每周增加500 mg直到达到满意的血糖控制。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是2500 mg。当联合使用本品与胰岛素的患者的空腹血糖降至120 mg/dL以下时,建议减低胰岛素剂量的10%-25%。应当根据血糖降低的反应继续进行个体化的调整或遵医嘱。
肾功能损伤患者使用推荐
在给予本品前,应评估患者的肾功能,随后应定期评估。eGFR ≥ 60 mL/min/1.73m2无需调整剂量,eGFR 45~59 mL/min/l.73m2减量,本品不适于肾小球滤过率低于45 mL/min/l.73m2的患者。
碘化造影成像患者的暂时停药
eGFR在45~60 ml/min/l.73m2之间的患者应在进行碘化造影成像时或之前应停止服用本品,有肝损伤病史、酗酒或心脏衰竭病史的患者给予动脉灌注碘造影前应停止服用本品。造影结束48小时后重新评估eGFR,肾功能恢复后可以重新开始用药。
【不良反应】
据国外文献报道:初始治疗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食欲不振,大多数患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
以下不良反应可能在服用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时出现。
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0%);常见(1%~10%,含1%),偶见(0.1%~1 %,含0.1%),罕见(0.01%~0.1 %,含0.01%,十分罕见(<0.01 %)。每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是按照严重程度递减的顺序排列的。
代谢和营养障碍:
十分罕见:乳酸酸中毒(见【注意事项】)长期服用二甲双胍可能减少维生素B12 的吸收。若患者出现巨幼红细胞贫血时应考虑该原因。
神经系统异常:
常见:味觉障碍
胃肠道异常:
十分常见:胃肠道异常例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食欲不振。这些不良反应大多发生在开始治疗时,大多数患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缓慢增加剂量可提高胃肠道耐受性。
肝胆功能异常:
十分罕见:有肝功能检查异常或肝炎的个别病例在停止服用二甲双胍后恢复正常的报告。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十分罕见:皮肤反应,例如红斑、瘙痒、荨麻疹。
其他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胃胀,乏力,消化不良,腹部不适及头痛,大便异常,便秘,腹胀,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意外损伤、感染、鼻炎等。
上市后使用二甲双胍治疗出现的不良反应报告有胆汁淤积、肝细胞和混合性肝细胞损伤。
【禁忌】
严重的肾功能衰竭(eGFR<45mL/min/1.73m2);
可能影响肾功能的急性病情,如:脱水、严重感染、休克;
可造成组织缺氧的疾病(尤其是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恶化),例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近期发作的心肌梗死和休克;
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和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
任何急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乳酸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糖尿病昏迷前驱期;
肝功能不全、急性酒精中毒、酗酒;维生素B12、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贮藏】密封,避光,在25℃以下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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